当前位置: 首页 管理制度 正文

管理制度

当前位置: 首页 管理制度 正文

海洋学院辅导员工作例会制度

    日期:2015年05月20日 08:48  点击:

海洋学院辅导员工作例会制度

为了加强沟通,研究问题,及时总结工作,使辅导员工作更加规范、科学、有效,特建立辅导员工作例会制度。 一、例会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主持召开,全体辅导员参加。根据需要,邀请党委书记、院长、副院长参加。

二、例会每两周召开一次,每次周一下午召开,届时总结当前工作情况,安排下一阶段主要工作。遇特殊情况,可随时组织召开。

三、院主管领导要通过例会,明确下一阶段的主要工作,及时向辅导员传达学校、学院的有关精神和工作安排。

四、辅导员要将所负责的工作在例会上作简要汇报。对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,辅导员要首先提出个人的意见。与会同志对这些情况和问题,进行认真的讨论和研究,共同商议解决的办法。

五、在与会同志认真研讨的基础上,主管领导对有关工作和问题提出具体意见和处理办法,最后形成会议决议。辅导员要按决议精神完成好各项工作。

六、辅导员参会的情况(出勤、笔记、交流等)将做好记录备查,并纳入个人考评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