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深化学生对完全学分制的认识,加强学生对教务管理条例的了解,海南大学海洋学院于10月19日下午在2教108教室召开“完全学分制”改革及教务管理条例讲座。海洋学院副院长骆剑教授,教务办负责人胡远艳老师,辅导员符慧老师出席本次会议。会议由符慧老师主持,我院全体21级新生参与。
骆院指出,完全学分制改革是我校近年来三大改革之一,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教育重要论述的具体体现,是构建高质量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,是优化教育资源合理配置的有效手段;改革的内容可概括为“1464”,即明确“1”个思想,设立“4”个具体目标,完成“6”项重点任务,辅以“4”项保障措施;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打通课程壁垒,形成工科,农科等组群体系,保证组群内部选课秩序,后整合各大组群之间选课工作。也是为了在遵循课程发展规律的前提下,更好地让同学们掌握自主权,主辅专业相结合,为学生创造“人人成才,多元多才”的环境。
会上,胡远艳老师针对教务管理相关条例进行了详细说明,特别提醒同学们要严谨对待学信网资料登记,务必确保材料真实无误;对补考,缓考,重修,推免等与学业息息相关的概念进行详细解释,并就特殊情况给出相应解决方案。
完全学分制改革为学生的成长提供了自由环境和空间,充分发挥了多学科协同育人的优势,让同学们能有更多的自主权。同时,通过教务管理条例的讲解,让同学们更加深入地了解了我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,也为日后我院师生改革工作顺利开展打下良好基础。